為運彩發聲 理事長何昱奇向體育署長提建言

 〔記者諸葛志一臺中報導〕第二屆運動彩券發行將於112年屆期,體育署正巡迴全台辦理「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法公聽會」;中華民國運動彩券經銷商同業公會理事長何昱奇以振興體育的使命感,以及多年銷售彩券的實務經驗,向體育署長張少熙建言,唯有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的獎金支出率提高,強化運彩賠率調整,打擊地下賭盤,才能提升運動彩券盈餘,籌措更多體育經費與充實各項運動設施,提振體育事業。
何昱奇的公開信首先強調,國家長期忽略照顧優秀運動員,運動場館與運動休閒場地遠遠落後歐美各地區,更遑論要照顧選手生計;而運動彩券盈餘分配每年只有約30億至40億元,他執著熱愛體育的發展,任內積極想盡方法替運動發展基金創造更多的盈餘。
何昱奇指出,台灣非法博弈地下賭盤年產值至少有千億,甚至上兆規模,政府應下定決心,將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的獎金支出率提高到可以抗衡地下賭盤,而非限制賠率還是上限78%。因此請立委針對賠率修法,創造一年150至350億運彩盈餘,可使體育署直接昇格為體育部,才有充足的人力資源及預算,短中長期來培養各單項運動發展,也使台灣將來更多人願意將小朋友培訓在體育技能競賽,使選手在全世界替台灣揚眉吐氣。
何昱奇說,我國運動彩券第一屆實際銷售量並未如預期收益數字,年年處於虧損狀態,但在第二屆運動彩券發行,將經銷商佣金從8%調降為6.25%;發行機構從6.5降為5.25%來填補賠率,從75%獎金支出率上調至獎金支出率78%,由此可見賠率上昇讓產品更具競爭力,乃不二法門,由第一屆年銷量150億上昇至400億門檻。
面對第三屆發行期將屆,何昱奇認為,應努力推動運動彩券第六條的修正,期盼能突破賠率上限天花版78%。並以保底加抽成方式,讓獎金支出率在銷售額達一定合理量的時後,增加賠率調整,讓整個運動彩券銷售再創歷史新高點。
何昱奇向體育署建議,我國運動休閒相關產業政策與配套方法仍嫌不足,如何密切結合運動賽會、職業運動與傳媒於一體,間接吸引並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例如鼓勵運動服飾製造業、體育用品製造業、運動場館業的設立等等,藉由商業發展模式帶動全民運動風潮,才能促其參與並關懷運動彩券的發行。

中華民國運動彩券經銷商同業公會理事長何昱奇(中)關心體育振興,提高運動彩券盈餘,向體育署長張少熙提出多項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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