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愛書愛酒,讀書會和品酒會都是兩人長久以來的生活日常。
「參加讀書會的都是窮人,窮人不會參加品酒會」他總結過去二十多年來的書酒人生做了這樣的結論。
「但是老外愛讀書的都是有錢人,能參加餐酒會的更有錢」他又做了第二個結論,認為書和葡萄酒在歐美日社會都是富貴象徵。他曾經在巴黎幫位富商打贏一場官司,六個人吃了一頓七十萬元的餐酒會。
他認為這背後有語言學的因素,中文只要認得三千個字就什麼書都能讀,但是英文卻要記五萬個字才能廣泛閱讀,知識是有錢人的專利,所以老外的文盲永遠比較多。
難怪華倫巴菲特每天要讀五個小時的書,他這說法聽來也有幾分道理。
但是我還是搞不懂,為什麼台灣愛讀書的都是窮人,有錢人都不讀書呢?
至少我認識的那些有錢朋友都寧可把時間用來賺更多錢,這些人一聽到書就敬而遠之(可能是怕”輸”吧)。
我強烈懷疑這可能是我無法富貴的原因,時間花在那裡成就就會在那裡,人家把時間用來搶錢,我卻總是在讀”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