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北市政府所提資料,指揮中心於7月6日再次發文請其就派遣救護車規範、家屬進線該府衛生/消防單位情形、衛生/消防單位人力及狀況等提交補充資料,該府已於7月12日第二次回函。經審視2次報告資料,尚有2點事項須待釐清如下:
一、新北市政府第2次回函資料中,首度以書面正式否認市府有「須由衛生局評估同意才可派遣救護車」的規範。惟指揮中心指出,新北市府倘無此規範,而其明知中央指引也未如此規定,何以該市消防局119在接到本件緊急狀況求救時,竟還有多次聯繫衛生局徵求其同意之情形,顯有矛盾且不合常理之處,此節指揮中心將再發文請新北市提出說明。
二、依據新北市政府調查報告內容,說明4月14日當日中和區衛生所有相關業務電話線路16線,同日下午5點到7點通話量為91通;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相關業務電話線路30線,同日下午5點到7點通話量為695通。新北市為這波疫情確診數最多的縣市,4月14日下午5點半到6點半間,家屬與消防局多次無法撥通衛生局與中和區衛生所,可見衛生局與消防局間顯然無聯繫專線的配套措施;此外,個案家屬表示電話撥入時無法語音留言,且消防局當日直接致電衛生所確實只有語音應答,語音內容為:「中和區衛生所您好,現在是下班時間,請於上班時間再來電」;但新北市回函表示該期間衛生局疾管科、其他科室支援及防疫專線委外駐點、中和區衛生所均有人員在勤,該語音應答造成民眾認定無人上班,顯有誤導疑慮,該時段實質負責專線服務人員數量仍不明,也會請新北市府再補充說明。
指揮中心說明,由於監察院已對此案啟動調查,並來函索取資料,指揮中心會將新北市的兩次回函及指揮中心的意見提供監察院調查參考。另因本案為社會矚目,爰將指揮中心與新北市政府上開兩次往返函文一併公布(如附件),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