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分局長林温柔表示,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主要主管機關雖然是環保局,但因為很多都是由改裝排氣管所衍生出來的問題,環保局的政策依據新北市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於106年5月公告噪音車行為管制規定,優先針對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車輛,進行夜間攔査。
他說,聯合稽查主要是「抓吵不抓改」,警方因職司道路秩序的維護,除了配合政策抓噪音車進行通報外,也針對有非法改裝的行為加強攔查取締,另查獲未成年無照駕駛部分,會當場予以移置保管車輛,並於領回車輛時,查明車主〈家長〉是否明知且允許未成年人無照駕駛其車輛後,再依處罰條例第21條第5項舉發,今年1月起計移置19輛,舉發車主允許無照未成年駕車計17件,以達到遏止在街頭產生競技的情事,進而衍生暴力的糾紛。
這項工作是一個持續性的工作,今年自1月起迄今,對於改裝而有產生噪音車輛,通報給環保局查處的達1120件,擅自變更原有車輛規格設備舉發計86件、變更車體而未申請臨時檢驗而行駛道路者計舉發15件、危險駕駛也有舉發36件之多。
林温柔強調,違規處罰除了傷荷包,也要再花時間辦理臨時檢驗,為了公眾的安寧,不要以身試法,分局將持續會同環保局、監理站等相關單位以「不定時、不定點」之路檢方式,在轄區重點路口、路段攔檢取締、通報,而新北市環保局也有科技執法利器,針對已經通報的車輛加強辨識,一經發現即會開罰。
圖說:新北市海山警分局與環保局針對常有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車輛經常出入之路段進行聯合稽查一。〈照片海山警分局提供〉
圖說:海山警分局聯合稽查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車輛經常出入路段二。〈照片海山警分局提供〉
圖說:海山警分局聯合稽查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車輛經常出入路段三。〈照片海山警分局提供〉
圖說:海山警分局聯合稽查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車輛經常出入路段四。〈照片海山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