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4日起,新增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3類對象快篩陽性評估管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3)日宣布,為提供無法使用視訊或未能成功預約視訊診療之民眾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管道,自5月14日起,開放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3類對象快篩陽性時,可委由親友攜帶健保卡及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至診所或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確認。

指揮中心表示,民眾於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可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如居家環境設備無法使用視訊或未能成功預約視訊診療者,可委由非居家隔離親友攜帶健保卡及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卡至診所或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確認。使用遠距門診醫療者可以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首頁/重要政策/COVID-19就醫權益與因應作為/民眾就醫權益(視訊診療看這裡)/因應COVID-19疫情之視訊診療(網址為: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682E61D7A9C3A59D&topn=787128DAD5F71B1A ),或使用「健保快易通APP∣健康存摺APP」,查詢附近「視訊診療指定院所」,並先行電話洽詢或至院所網頁預約掛號,或可聯繫地方衛生所、關懷中心協尋可提供視訊診療服務之院所,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預約訊診療或前往診所、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評估確認陽性結果時,請配合下列事項:

一、評估前,先行準備:
(一)自行快篩陽性後,於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寫上檢測者姓名及檢測日期。
(二)將檢測判讀後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及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
(三)如至診所請醫師確認,應以夾鏈袋或塑膠袋密封包好攜帶至診所。
(四)配合於醫師視訊或現場評估時出示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

二、評估時,如採視訊評估,並依視訊診療醫師指示上傳照片;如採現場評估,無需上傳照片,但建議評估醫師電話聯繫快篩陽性個案或其法定代理人,請其確認該檢測結果確為其所屬。

三、評估後,醫病已對快篩陽性結果達成共識,請民眾配合將檢測卡匣/檢測片銷毀或塗毀。若由親友帶至診所評估,則交由醫事人員處理;若是於家中遠端評估,則依居家照護垃圾清理原則,以雙層垃圾袋包裝並確實密封。

指揮中心表示,當民眾及醫師對評估陽性結果如達成共識,即可由評估確認醫師所屬醫事機構進行通報,並由系統自動研判為確診,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安排個案於住家居家照護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但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通知衛生局安排PCR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