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今年3月份苗栗縣警察局受理一件外送員因愛慕追求某飲料店女店員的跟蹤騷擾案件,對於外送員的行為,因未有法律的明確規範,只能用性騷擾防治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較輕的規定,處以罰鍰,事實上對於被害人保護或對於加害人約制的力道與強度皆有限。
聯合國將「跟蹤騷擾」與家庭暴力、性侵害同列為全球婦女人身安全三大威脅,過去跟蹤騷擾事件發生時,警方大多引用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等保障被害人的權益,為補足性別暴力防制的最後一塊拼圖,「跟蹤騷擾防制法」於2021年12月1日公布,將於2022年6月1日施行。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陳武康表示,跟騷防制法規定,針對特定人反覆實施跟蹤尾隨、盯梢守候、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有害名譽及冒用個資等八種行為樣態,違反被害人意願及心生畏怖,即觸犯跟騷防制法,最重關五年。新法賦予的保護措施,包括警方可開立告誡書;告誡後二年內再犯,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違反保護令,可依現行犯逮捕,還可透過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以保護被害人。陳局長表示,五月底前的行為觸犯跟騷法的八大樣態,仍只能依性騷擾、刑法強制罪、社維法等查辦,為避免空窗期,該局目前均依內政部警政署防制跟騷計畫,由婦幼警察隊逐案分析、管制各分局受理的類似跟騷案,審查處理流程是否正確,並提醒分局家暴家防官未來的跟騷法處理程序,做好超前部署。
為強化第一線員警的落實度與敏感度,讓員警熟悉跟騷防制法相關規定與保護措施,於3、4月分4階段辦理教育訓練,另外由婦幼警察隊蒐集並製作跟蹤騷擾的行為樣態案例,讓員警身歷其境,能同理被害人之受害心情,未來在有刑事罰則的情況之下,透過警察機關及時介入保全證據,輔以保護令制度對行為人的約制,或可使被害人不再孤身一人處於漫長的噩夢之中,並有效遏止跟蹤騷擾犯罪。
苗栗縣徐耀昌縣長邀請苗栗縣女性議員共同呼籲重視跟蹤騷擾防制議題,由該局製作「防制跟蹤騷擾 我準備好了」宣導影片,展現苗警積極保護縣民的決心;未來對於發生跟騷事件,警方也將分析熱時、熱點,規劃各類防範和處置勤務,加強警力巡邏監控,避免同地點一再發生跟騷案件。
當遇到跟蹤騷擾究竟要怎麼辦?該局婦幼警察隊隊長郭守明呼籲,當下一定要保持冷靜,往人多的方向走,如果附近沒有派出所,滿街林立的便利商店就是最好的求助管道,除可確定對方是否仍再跟蹤?另方面監視器也能拍下影像提供警察偵辦,當然前提要撥打110報案,或是利用手機APP撥打視訊報案電話,警察一定會在最快的時間抵達。
另外在網路上碰到陌生人傳訊息騷擾,甚至傳送不雅猥褻照片,或是利用視訊通話時裸露騷擾,對於這樣的行為,郭隊長也建議可善用手機錄音、錄影功能,遇有傳送猥褻照片者要截圖保全證據,防止訊息被收回,如果是言語性騷擾也可以錄音存證,千萬不要隱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