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一名男子在新北市五股區觀音山遊客中心下方停車場以BB槍射擊犬隻,動保處依故意傷害動物行為,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處以1萬5,000元罰鍰。動保處表示,另切勿有攻擊犬隻行為出現,除了可能遭受犬隻反擊外,也會因傷害犬隻而違反動物保護法。
動保處代理處長楊淑方表示,該處日前接獲警察提供資料,於五股區觀音山遊客中心下方的停車場有民眾以BB槍射擊流浪犬,經警察局蘆洲分局協助調查,將相關行為人筆錄及影片事證提供動保處查處。
行為人吳姓男子稱,因聽聞該區域流浪犬有攻擊路人事件,遂買BB槍以自保,當天因犬隻對吳嫌吠叫及作勢撲咬,才以BB槍射擊犬隻。
影片中可見吳男從包包拿出BB槍時,犬隻即已調頭朝後方跑,但仍朝犬隻射擊,但即便犬隻已轉身逃跑,吳男仍持續以BB槍射擊犬隻,顯然已違背自我防衛原則。
楊淑方指出,以BB槍射擊犬隻,雖未造成犬隻肢體殘缺或重要功能喪失,仍顯見故意傷害犬隻行為,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處以1萬5,000元罰鍰。
她表示,如遇犬隻吠叫、作勢攻擊,應保持冷靜,緩慢向後退去,也可以聲響驅趕犬隻或以物品阻擋犬隻攻擊行為,切勿以身體阻擋,避免危害自身安全;另切勿有攻擊犬隻行為,除了可能遭受犬隻反擊外,也會因傷害犬隻而違反動物保護法。
圖說:犬隻遭攻擊後驚慌逃離。〈照片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