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防疫措施:
(一)來源國政府應落實審認國外仲介公司防疫計畫:
計畫內容包括海外移工訓練機構之訓練人數及住宿人數減半、移工登機前一人一室隔離處所等,並事先經來源國政府審查核定後出具證明,再由我國駐外館處於受理申請入境簽證時審認。
(二)限定來源國PCR檢驗機構:
各來源國政府應提供最多50家之檢驗機構名單,並由主管機關提報指揮中心同意,以確保移工PCR採檢品質。
(三)境外PCR檢測及一人一室隔離:
移工進入訓練機構受訓前及入境前均應PCR檢測。移工來臺登機前72小時PCR檢測後,應落實一人一室隔離,避免遭感染。
二、入境檢疫措施:
(一)分階段引進移工:
基於防疫安全及農曆春節前國人返國檢疫需求,規劃採二階段專案引進移工,第一階段(2022年2月14日前)移工入境全數採集中檢疫,另配合春節專案,自12月15日起暫緩或減量引進移工。
(二)建立入境積分制:
產業類依移工完整接種疫苗情形、來源國疫情狀況、移工入境後住宿地點環境(例如套房優於雅房、同房住宿人數2人優於4人等)等項目給予不同配分,合計積分越高者越優先入境。家庭類則依接種疫苗及來源國疫情狀況排序。積分相同時,以簽證日期排序。
(三)強化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
移工於機場入境時PCR檢測一次,後續檢疫14日,並於檢疫結束前再一次PCR檢測。檢測結果陰性者,銜接自主健康管理7日,為避免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能的傳播風險,雇主應於勞動部指定地點安排移工自主健康管理,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辦理一次快篩。
(四)雇主為移工加保醫療商業保險:
配合移工專案引進,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已規劃相關醫療商業保險,待保險商品上市後,雇主應為移工在入境前加保50萬元醫療商業保險,以支應入境後確診時之隔離醫療費用。
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考量印尼防疫準備工作已就緒,且承諾將嚴格監督印尼仲介公司落實防疫工作,故於11月11日同意首批移工專案引進;其他來源國移工之引進,將由勞動部、外交部等相關部會持續溝通協商,後續由勞動部視各來源國準備情形再行發布。
指揮中心強調,移工引進仍首重防疫,雇主及移工除應落實上述防疫措施外,勞動部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雇主及移工仍應入境後,落實其他防疫規範,並由地方政府實施檢查,如查有違反防疫措施,將依就業服務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