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貢獻論跟環境論建構國家稅收

作者:蔡永澤

長期以來,不管人民或是企業只要是聽到政府要調漲稅率或是課税甚至調漲工資等,就會出現贊成或是抗議的聲浪,例如:日本政府為了增加政府收入並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考慮從有關道路建設的費用中,抽取部份作為鼓勵企業與民眾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的費用,因此從2009年4月開始實施新的環境稅,道路建設預算將遭到縮減;為此,日本政府打算在燃料稅上附加徵收道路建設基金;日本環境省亦希望以新的稅收,獎勵企業與民眾減少使用化石燃料更研議每戶徵收2,000日圓,以一年3,600億日圓的經費鼓勵家庭購買節能設備與省油汽車。

Japanese News在2008年指出這些措施讓汽車、石油企業與駕駛人都反對這項政策,認為只有駕駛人要支付環境稅是不公平的。以現在台灣現行法制下的「空氣污染防制費」,其性質究竟是學理上所稱的「特別公課」?抑或實際上仍與傳統的「稅捐」概念並無差異?目前台灣當局是以「隨油徵收」之方式就「移動污染源」所開徵的「空氣污染防制費」, 在性質上較接近於「目的稅」( Zwecksteuer ),而非比較法上以「平衡」( Au sgleich )及「誘導」( Lenkung )為其主要目的之典型的「環境使用公課」( Umweltnut zungsabgaben );而現行「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相關法規範,就此目的與性質部分而言,是無法通過憲法第十九條所定之「租稅法律主義」的審查。

這些課税相關爭議議題,一值都尚未釐清,也沒有合理的解釋可以對人民交代。我將這部分提出其不同於西方課税哲理的環境租與貢獻論的觀點,試圖對此一長期引起人民與政府爭議的課稅問題提出解決的方法,此外此課題更可以以貢獻論與環境租的概念去建構如何發展國家稅收的另一個主要貢獻,將另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