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警察機關共同努力下,本次專案共查獲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00件108人,計掃蕩改造槍械場所19處,緝獲非法槍枝148枝(其中制式槍枝1枝、非制式槍枝105枝、模擬槍42枝),成果豐碩。重大改造槍械場所成果摘列如下:
1、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與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彰化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警察局共同偵破薛嫌等人涉嫌改造槍械場所案,查獲非制式手槍7枝、模擬槍6枝及改造工具一批。
2、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破張嫌涉嫌改造槍械場所案,查獲非制式散彈槍1枝、非制式衝鋒槍1枝、非制式手槍9枝及改造工具一批。
3、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與新北市、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及臺北憲兵隊共同偵破潘嫌等人涉嫌改造槍械場所案,查獲非制式槍枝3枝半成品2枝、槍枝零組件及改造工具一批。
警政署強調,檢肅非法槍械係治安維護重點要項之一,同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獲得行政院蘇院長大力支持,目前已三讀通過並由總統公布施行,將從「源頭斷根」(納管操作槍)及「加重刑罰」(非制式槍枝與制式槍枝刑度一致)雙管齊下,絕不容許歹徒鑽法律漏洞;本次掃蕩專案行動展現政府對於「槍械零容忍」之立場與決心。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業於6月12日施行,將易買易改的「操作槍」全面納管,為保障修法前原已持有操作槍民眾權益,民眾可自生效日起 6 個月內(109年6月12日至109年12月11日),攜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之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在此呼籲民眾儘速於期限內辦理。
警政署將持續秉持「槍械零容忍」立場與決心,動員全體員警全力查緝各式非法槍械及掃蕩改造槍械工廠,防範幫派分子擁槍自重,遏制歹徒非法使用槍械犯案,積極維護社會治安,確保民眾良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