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行政院的五倍券政策再度出現「髮夾彎」、計畫大改變的狀況,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嘗試從經濟學理角度;既然如此,政府應該選擇行政等成本較低的方法來執行。
《圖說》民眾黨立委張其祿(照片來源:張其祿國會辦公室)
張其祿首先將發現金與發五倍券兩種方式作一清楚的劃分。首先,補助方式若採用「現金」(cash)的直接分配,好處是最為方便,行政成本低,但壞處則是地方政府未必會將所收到的補助款皆用於中央政府所期待的政策項目,即雖有所得效果,但替代效果卻不強。其次,補助方式若採用「限定用途的補助款」(categorical grant),相當接近「券」的設計,即由中央政府指定用途項目的補助款,因其內容已經被指定,故較無地方政府任意分配的空間,其替代效果就較能彰顯,也較精準地將補助資源應用在中央所意欲達成的政策範疇。兩者雖有利弊,但從行政與交易成本來看,現金最低,其次為限定用途的補助款。
雖然發行五倍券(即前段所述的『限定用途的補助款』)較能確保補助政策目標的達成,但是卻忽略了真實世界中的情境。張其祿指出,經繁複設計與指定時限和用途的「券」,甚至是須民眾追增自身配合款項的「倍數券」,其經濟效果其實與「現金」並不會有太大差別。尤其是在個人端的所得效果及替代效果部分,將因「規模」或補助金額太小,根本難見顯著差異。
其次,因補助的對象是全民,故其補助的方式無論是「券」或「現金」便無極大的經濟效果差異,而「券」的好處最多只是限時消費,且政府最後較易統計其消費流向。不過,券與倍數券的設計卻是有極高的行政及交易成本,尤其是需要從瘦鵝身上拔毛的倍數券設計當然更是在政治上不討好,容易引其民怨(亦是此波民進黨委員對政院政策反彈之原因)。
張其祿最後指出,如果政府紓困要能即時且有效,就不宜再經繁複的行政手續來進行發放,並且縱使是為了振興,因為券與現金在經濟效果上的接近,也不宜再耗費龐大的行政成本印製。倒不如將其節省而直接回饋挹注至民眾身上,甚至若能排富,則可將人均補助的金額提升與集中,反而更能加強其經濟刺激效果。
對於行政院有意直接全面普發五倍券一事,張歧路認為,若政府的「振興五倍券」規劃最終發生政策急轉彎,並拿掉民眾1000元的配合款,則其便與馬政府時代的「消費券」無異,也完全失去倍數券或配合款補助方式的設計初衷,等於不會有「倍數」的效果,也等於肯認了馬政府的政策。不過,既使是「券」的設計,對民眾在所得和替代效果的影響上,皆因金額規模不大,故與「現金」補助方式並不會有顯著之差異,所以較能節省成本的現金方式反而更佳。因此,張樂見執政黨部分派系立委願意站出來呼籲行政院改變五倍券的發放方式,尤其是民眾的配合款項部分,以避免立法院成為立法局、失去政策監督及民意反映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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