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中心 綜合報導)東元經營權父子之爭,戰火越燒越烈,黃茂雄陣營今(19日)終於出重手了!突發動聯昌電子狀告前任董座黃育仁涉嫌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罪」等罪嫌,並請求檢察官儘速發動偵查,以維護股東及投資大眾之權益。
圖/聯昌電子委託律師前往北檢控告前董座黃育仁涉嫌掏空1.5億。引新聞攝
聯昌公司指出,黃育仁於100年6月起至110年3月間擔任聯昌公司董事長,依據目前查得資訊,合理懷疑黃育仁在擔任董事長期間,藉由簽署疑似虛假服務合約、佣金合約等方式,將高達約新台幣1.5億元以上之款項匯往國外特定第三人之帳戶內,但聯昌公司卻查無具體交易履約事實及資料,包括其中服務合約的首年匯款即超過百萬美元,但當年度卻連最基本的發票憑證都沒有取得;另外黃育仁為白電合約也給付近超過百萬美元,但聯昌公司根本連一張白電產品訂單也沒接到。聯昌公司重申對前任負責人黃育仁等人的不法行為造成公司重大損害深表遺憾,將依法追究其責任,以維護股東及公司的權益。
面對聯昌的提告,黃育仁也火速趕到北檢反擊表示,這些都屬於正常業務經營產生的合約,沒有涉及任何所謂的掏空背信的問題,那這當中也沒有任何一毛錢進到我本人的口袋,或者是關係人的口袋。
圖/聯昌電子前董座黃育仁前往北檢反擊。引新聞攝
而對於黃育仁的反擊,聯昌再發新聞稿如下:
聯昌電子告訴事實中所指的契約及巨額資金外流,都是由黃育仁先生個人決行或指示,且查無任何工作對價。遺憾黃育仁先生對於提告內容未能具體解釋說明,只是模糊焦點。
一、上述契約及鉅額資金外流,涉及金額龐大,金額高達約1.5億元,其合約金額和內容未曾在董事會討論決議,其他董事無從知悉,更無共犯問題。請黃育仁先生不要顧左右而言他,牽連無關者。
二、聯昌公司於今年5月間接獲員工檢舉後,經過內部查證,並與外部律師反覆討論,耗時詳為調查,確認黃育仁先生確實涉有違反證交法上特別背信等罪之重嫌。聯昌公司為上市公司,一旦發現不法,即應積極處理,依法提告乃為符合公司治理,並維護公司及投資大眾權益。聯昌公司之提告與黃茂雄先生無關,請黃育仁先生正視自己錯誤,嚴肅面對司法,不要模糊焦點,把攸關公司治理、公眾利益的大是大非問題,混淆為個人家庭家族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