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中部特派員鄒志中報導 隨著網路交易模式日益普及,加上國人對「藥膳食補」的養生觀念盛行,部分民眾或業者,因誤將中藥材視為一般食品,未具藥商資格便擅自在社群平台、拍賣網站上公開販售,卻不自知已嚴重觸法!為維護安全、合法的用藥環境,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今年上半年已強力查緝9起違規販售中藥相關案件,並嚴正提醒台灣民眾與業者:中藥材屬於藥品管理範疇,網路販售不僅違法,更可能面臨最高新台幣200萬元的鉅額罰鍰。
《藥事法》明確規範:中藥材販售僅限實體通路,網路公開交易屬違法行為
台中市食安處進一步說明,依據《藥事法》明確規範,凡販售中藥材及中藥藥品,皆須依法取得藥商資格,且僅限於實體通路販售,嚴禁於網路進行公開交易。台中市在2025年上半年查獲的9起案件中,包括6件中藥材及3件中藥藥品網路違規販售。這些案件多數是業者為拓展市場,利用LINE群組、Facebook社團等管道販售如桃膠、細辛、杜仲、半夏…等中藥材,一旦查獲即依違反《藥事法》裁處,絕無寬貸。
用藥須謹慎:認明合法管道,謹記「停、看、聽、選、用」五字訣
為保障台中市民用藥安全與權益,台中市食安處鄭重呼籲,民眾若有中藥使用需求,務必諮詢專業中醫師並遵醫囑使用,並選擇至合法登記的藥商購買,切勿因一時便利而透過不明網路管道購藥。購藥時,請謹記「停、看、聽、選、用」五字訣,為您的健康把關:
「停」止不當購藥行為:不隨意聽信廣告或偏方,不透過網路購買來路不明的中藥。
「看」病應諮詢專業中醫師:由醫師診斷,確立自身體質與需求,對症下藥。
「聽」取藥師詳細說明:了解中藥的用途、劑量、服用方式與注意事項。
「選」購合法中藥產品:認明包裝標示完整,具有「藥品許可證字號」的產品。
「用」藥依專業指示:切勿自行增減劑量或延長使用,以免影響健康。
台中市食安處強調,將持續強化網路稽查作業,並與相關單位協力,嚴格把關市民的用藥安全,維護市場秩序。
共同維護用藥環境:發現違規請檢舉
台中市食安處再次重申,中藥材及中藥藥品皆受《藥事法》嚴格管制,其販售必須取得藥商資格並依法申請,任何形式的網路公開販售均屬違法行為。台中市食安處呼籲廣大民眾,若發現疑似違規販售中藥材或中藥藥品的網路平台或群組,可透過1999市民專線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檢舉管道(https://www.fda.gov.tw/TC/ReportDetail.aspx?nodeID=127&pn=1)反映,共同協力維護安全、合法的用藥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