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於114年5月5日與5月17日先後接獲機車失竊與安全帽遭竊報案,經員警調閱監視器鎖定有竊盜前科的翁姓男子(83年次)涉有重嫌,並將其查緝到案。翁嫌到案坦承兩起竊案皆因「好奇」與「覺得好看」所致,全案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業於114年7月31日提起公訴。
據了解,翁姓男子任職於韓式料理店,平時多以大眾運輸或步行通勤。案發於114年5月5日凌晨4時許,翁嫌行經西區向上路一段239號時,發現一輛普通重型機車未拔鑰匙,突起「想體驗騎機車上班」的念頭,隨即騎走;車主返頭取車時才驚覺遭竊。
未料,事隔不到兩週,於17日凌晨2時許,翁嫌又在向上路一段251號附近,竊取機車上掛於照後鏡上的安全帽(含藍牙耳機與裝飾品),犯後亦離去。翁嫌坦承兩案,供稱「因為好奇」、「覺得好看」,無意轉售或牟利。警方後續取得其同意至舊住處搜索取贓,成功尋回失竊機車並發還車主,全案依《刑法》竊盜罪嫌函送臺中地檢署,並於7月31日提起公訴。

第一分局分局長林大為表示,民眾停放車輛時務必留意基本防竊觀念,特別應拔除鑰匙、收妥私人物品,避免因疏忽遭有心人士覬覦。警方也提醒,竊盜屬刑事案件,無論價值多寡,行為一經查獲都將面臨法律責任,切勿因一時好奇或貪念,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