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近日接獲民眾報案,稱遭假冒檢警人員稱渠涉及洗錢案為由,要求渠配合交付帳戶內現金接受調查,警方研判該案疑似典型「假檢警詐騙」手法,隨即組成專案小組,與受害人密切配合,設下誘捕行動。
經預先部署埋伏,當嫌犯前來與被害人面交現金時,員警立即上前將其當場逮捕,並查扣相關證物,經進一步擴大追查,發現該車手所屬為「金字塔式」的詐騙集團,經持續溯源、循線追查,最終鎖定幕後車手控盤林姓主嫌,在員警蒐證過程中發現林嫌曾赴「柬埔寨詐騙園區」工作,疑似前往取經學習詐騙技巧,此次學成歸國後,擔任詐團車手控盤,負責指揮旗下車手收取被害人現金。
林嫌生性多疑,為躲避員警查緝,期間頻繁更換住居所,在員警多日跟蒐後,最終掌握其藏匿處所,報請檢方核發拘票,當場將其拘捕歸案,現場查扣現金贓款新臺幣9,300元,林嫌訊後以違反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解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以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遭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臺中市刑警大隊大隊長紀延熹提醒,近期詐騙集團常假冒檢察官、警察或調查局人員,聲稱民眾帳戶涉案,要求交付財物以供「監管」,此類手法屢見不鮮,呼籲民眾切勿聽信陌生來電指示交付金錢或個資,若有疑問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求證,以免落入詐騙陷阱,警方將持續強化詐騙犯罪偵辦能量,守護民眾財產安全,請社會大眾提高警覺,識破詐騙伎倆,攜手對抗不法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