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指出,根據衛生福利部112年原住民死因統計,肺炎分居原住民男性第6大死因和女性第3大死因,不分性別則為原住民第4大死因。肺炎鏈球菌為引起肺炎最常見的致病菌,接種疫苗可有效預防肺炎鏈球菌感染引起的肺炎、腦膜炎、敗血症等中重症及死亡機率,預防效果達75%。未納入公費前,民眾需自費約4,000元才能接種13價疫苗,為增進民眾健康減輕負擔,政府已自112年10月2日起陸續將65歲(含)以上長者、19-64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列入公費13價疫苗實施對象,8月1日起再新增55-64歲原住民,整體涵蓋對象已達491萬人。
疾管署提醒,55-64歲原住民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請備妥健保卡及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前往接種,以維護自身權益。此外,肺炎鏈球菌疫苗可與流感、新冠疫苗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亦無須間隔任何時間接種,請民眾依下列接種原則與自己的過往接種史接種。
一、從未接種者,應先接種1劑13價疫苗,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再接續接種1劑23價疫苗。
二、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依下列原則接種:
(一)曾接種23價疫苗者,間隔至少1年可接種1劑13價疫苗。
(二)曾接種13價疫苗或15價疫苗者,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再接種1劑23價疫苗。
上述高風險對象定義包括: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
三、如已接種過13價疫苗或15價疫苗及23價疫苗者,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13價疫苗及23價疫苗。
疾管署再次呼籲,肺炎鏈球菌疫苗合約醫療院所等相關接種資訊可至疾管署專區或各地方衛生局網站查詢,此外,65歲以上長者及19-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高風險對象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實施對象,尚未接種任何一劑或未完整接種2劑者,亦請儘速安排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