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警大實習生江芊萍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國光派出所警員盛軒豪、王思潔,於7月7日至臺中市大里區益民路二段尋找民眾不見之機車,實習生江芊萍逐輛查看沿路機車時,發現該不見之普重機就停在巷口,急忙呼叫學姊前來,在確認車籍資料無誤後,除立即通知車主,也將機車順利發還當事人,而江姓實習生對於實習期間,能在派出所立下功勞,也難掩興奮之情。
陳姓婦女(66年次)7日下午14時許發現機車不見,並著急至霧峰分局國光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查詢行車軌跡後發現,最後一個身影是車主老公所騎乘,詢問車主才回想起3日晚上18時許老公騎乘該機車出門買晚餐,機車忘記停於何處,警方不敢輕忽立即派員全力尋找。熱心的員警耐心詢問車牌號碼及相關特徵,並請柯男回憶機車停放時附近的標的物等蛛絲馬跡,柯男僅說「記得好像是去買水餃還是麵」,於是員警和實習生梭巡附近麵店,順著柯男所敘述的內容,地毯式尋找約半小時後,江姓實習生在益民路二段某巷口看到一輛機車,坐墊上放著跟監視器畫面內一樣的安全帽,靠近一看,原來是民眾所要找的機車,急忙呼叫學姊前來,員警帶領柯男前往停車位置後,也不斷叮囑他以後停車應拍照,避免再發生忘記車停哪裡的窘境。
霧峰分局長廖誌銘表示,同仁對於為民服務案件皆能積極處理,除感謝同仁辛勞付出外,也特別感謝警大實習生協助,才能順利找回機車,並呼籲民眾有時記憶並不可靠,民眾停放車輛,可能因停放時間較長、趕時間等因素,發生記憶模糊的窘境,建議可用手機拍下停車位置或附近門牌,避免事後找不著車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