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花蓮報導】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配合花蓮縣政府公告傳統市場周邊流動攤販防疫措施積極宣導,並針對違反規定的流動攤販查處,於上周已經開罰14件違規攤販,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14件罰鍰金額高達新臺幣三萬三千六百元,對於違規設攤者不僅影響道路行車安全,更是防疫一大隱憂。
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配合花蓮縣政府防疫措施,前往重慶市場進行第一線防疫工作,嚴格禁止防疫隱憂出現在傳統市場與周邊流動攤販,警方進行防疫宣導工作將近一個半月以來,對於傳統市場的攤商與周邊流動攤放,積極宣導並一再檢視防疫措施,為保護人民遠離疫情,花蓮縣警察局執行防疫工作全面動員警力將近一萬二千人次,稽查訪視三級警戒管制場所一萬五千處,警方持續不定時巡視防疫管制場域包含禁止營業場所、管制風景區、休閒娛樂場所、教育學習場域等,警方落實執行防疫工作到解封前都不鬆懈,並針對餐飲業者禁止內用的防疫規定持續步巡花蓮市區餐飲業者,確保餐飲業者遵守防疫規定。
警方呼籲花蓮鄉親、餐飲業者、傳統市場攤商等,防疫工作切勿鬆懈,周休二日對於民眾來說是享受美食的假期時光,為保護家人與守護花蓮家園,請大家積極主動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