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大雅警分局潭北派出所值班警員周瑋儒接獲陳姓民眾(女,85年次)至所報案,表示於10時許於自家飲料店(臺中市潭子區福潭路)拾獲新臺幣1,000元,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是一名男顧客在點餐付款時,從口袋中掉落,報案人發現後,立即將現金交給員警處理,展現高度誠信與公德心。
員警接獲報案後,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及路口監視器,確認失主外貌及掉落時間,經比對後順利聯繫上失主林先生(52年次),通知其前往派出所領回失款。林男對於店員的拾金不昧及員警的積極協助表示萬分感謝!

潭北派出所所長簡渟哲呼籲,民眾如撿到財物送到警察機關,這些遺失物會由警察單位集中登錄保管並公告認領,民眾如有遺失物均可利用內政部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上網查詢,遺失物若經公告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將歸由拾得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