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無照駕駛 警察面前闖紅燈還不停讓行人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為有效防制行人交通事故,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自今年起持續推動「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針對四大重點違規行為 —「闖紅燈」、「路口不停讓行人」、「搶先左轉」、「行人違規」積極取締,展現維護行人安全的決心。公益派出所員警吳佳侖於4月27日下午6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普通重型機車在號誌尚未轉為綠燈前便搶快左轉,還未禮讓正在通行的行人。吳員立即依法攔查,經查證後發現該名陳姓女子(65年次)竟為無照駕駛,警方當場依法開立舉發單。

▲圖說:無照陳婦騎機車在轉綠燈前搶快左轉,還未禮讓斑馬線行人,遭員警當場開罰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無照陳婦騎機車在轉綠燈前搶快左轉,還未禮讓斑馬線行人,遭員警當場開罰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經第一分局統計,今(114)年1至5月已舉發相關違規案件共計3,356件,其中以「闖紅燈」2,117件為最多,其次為「行人違規」564件、「路口不停讓行人」438件及「搶先左轉」237件。警方表示,藉由強化執法作為,期望提升用路人守法意識與互相尊重的交通文化,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此外,第一分局亦積極推動「行人與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導,深入校園、社區及長青學苑等場所,針對學童與高齡長者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現場由第一分局長尤啓南親自出席,並致贈「LED發光手燈」,提醒高齡者外出運動時應穿著亮色衣物、配戴反光裝備,以提升夜間及清晨行走安全性。警方也特別提醒,年滿75歲的汽機車駕駛人每3年需完成體格檢查,並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方可申請駕照換發;若在服用藥物期間出現不適症狀,應避免駕駛上路,以確保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警一分局長尤啓南強調,警方將持續強化執法作為,並透過教育宣導並行的方式,呼籲所有用路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再通行;而尚未取得合法駕照或駕照遭吊銷、吊扣、逾期者,切勿心存僥倖上路,唯有依法駕駛,才能守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圖說:第一分局深入校園、社區及長青學苑等場所,積極宣導「行人與駕駛人交通安全」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第一分局深入校園、社區及長青學苑等場所,積極宣導「行人與駕駛人交通安全」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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