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自113年12月間陸續接獲報案指稱,有民眾遭誘騙前往東南亞工作後,行蹤不明,經製作返臺之被害人筆錄及清查相關資料,發現有不法集團涉嫌人口販運及詐騙國人出國事證,遂與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新營分局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中地檢署真股戴檢察官旻諺指揮偵辦。
偵查發現張姓主嫌等5人涉嫌於113年10月起,針對打工兼職之中年婦女,以至泰國賭場開分及申請帳戶等短期間高獲利工作,誆騙陳姓、胡姓、沈姓等3名被害婦女出境泰國,被害人抵泰後即遭收取護照,並由持槍之武裝分子限制自由拘禁於緬甸苗瓦迪地區,因其3人無法從事詐騙工作,陳姓、胡姓2名被害人遭當地詐騙集團勒贖新臺幣40至65萬元,家屬交付後自行搭機返臺;另沈姓被害人則透過本局國際刑警科協助救援於114年3月14日搭機返臺。

專案小組於114年2月24日及3月27日前往臺中市大里區、北屯區、西屯區及彰化縣員林市等地執行搜索,查獲張姓主嫌等5人到案,並查扣新臺幣1萬8,800元、手機7支、筆電1臺、金融卡24張、存摺11本、健保卡2張及自然人憑證5張,全案依涉嫌詐術使人出國、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