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為提升路口交通安全並防制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自今(114)年4月28日起啟動闖紅燈專案執法,針對全縣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闖紅燈違規,期藉此強化駕駛人守法觀念,維護行車秩序與民眾生命安全。
根據統計,屏東縣近七成交通事故發生於路口,其中「闖紅燈」為主要肇因之一。114年1月至4月20日間,因闖紅燈導致之交通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52人受傷,雖較113年同期受傷人數減少62人,但死亡人數反增1人,顯示闖紅燈行為仍具高度風險與嚴重後果。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駕駛人如闖紅燈,將處以1,800元至5,400元罰鍰;若為紅燈右轉,則處600元至1,800元不等罰鍰。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提醒民眾,如目擊違規行為,可主動提供具體事證向警察機關檢舉,一同守護公共交通安全。
警察局強調,闖紅燈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他人重大傷亡。駕駛人應於進入路口前減速觀察,確實遵循交通號誌指示,特別在黃燈亮起時,應即時煞車停車,避免違規衝過路口,造成不可挽回的遺憾。
警察局局長戴台㨗呼籲,全體用路人應建立正確交通安全觀念,尊重號誌、遵守法令是每位駕駛人的基本責任。警察執法不是為了開罰,而是希望每一位民眾都能平安出門、順利返家,攜手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