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為提升校園教職員的交通安全意識,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別組成交通安全宣導團,近日前往北區大光國小,針對全體教職員辦理交通安全宣導,運用實際事故案例分享,宣導防制毒駕酒駕、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以及路口防禦駕駛的正確觀念。
交通安全講座反應熱絡,現場教職員全神貫注,彷彿重回學生時代頻頻舉手發問,透過實際案例影片加上超接地氣的實務講解,讓老師們一邊點頭一邊冒冷汗:「原來我每天騎車上下班轉彎過路口時,都要注意這些隱藏交通危機!」、「喝酒後騎腳踏車也算酒駕」,講師特別強調「路口停看聽」與「停讓行人」的重要性,其實許多事故都發生在路口,具備防禦駕駛的觀念,多看一眼、多等一下,很多意外根本不會發生。

此外,講師也詳細解說了自113年正式上路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新制,包括須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車輛須掛牌、不得擅自改裝等重點規定。由於許多教師本身或家人也有遇到相關交通問題,像是講師提到:不只酒後駕駛汽機車才會酒駕,喝了酒騎腳踏車、電輔車、微電車都算酒駕,而滑行個人行動器具,像是電動滑板車上路,一樣是違規行為,現場互動熱烈,針對法規與日常應對問題踴躍提問互動。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洪國哲表示,校園是交通安全觀念推廣的重要場域,交通大隊透過深入學校與教職員對話,建立正確用路觀念,預防事故發生,將交通安全落實於每日校園生活,成為家庭與學生的交通安全守門員,傳達正確的交通觀念,共同預防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