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車自撞中央分隔島車輛起火警方及時處置駕駛送醫後無大礙

圖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吉安分局豐田派出所於114年3月22日13時許接獲報案,在壽豐鄉臺11丙線15.4K處有交通事故,並且車輛因撞擊起火燃燒,現場濃煙竄出。警消獲報後迅速趕赴現場,消防人員立即進行滅火,火勢於短時間內撲滅,駕駛也在撞擊後隨即自行脫困,並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頭部有輕微腫脹,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

圖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案發當日,楊姓男子(30歲)駕駛自小客車沿臺11丙線南下車道直行,行經15.4K處時,自撞中央分隔島,撞擊後車輛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所幸駕駛已自行脫困,火勢在消防隊到場後也獲得控制。經警方酒測駕駛未有酒精反應,並且持照正常,詳細肇因還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分局長林俊廷提醒,駕駛人行車務必集中精神,確保車況良好,並隨時注意周遭環境變化。此外,若遇事故發生,應迅速確認自身安全,並遠離車輛避免發生二次危害,並立即撥打119與110請求協助。

author avatar
編輯部
spot_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