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警員張芷妍、警員謝裕翔於114年3月15日12時55分擔服勤區查察勤務,溫男(51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臨停於派出所前方,神色慌張進入所內,稱孫女在住家突然抽搐、嘔吐、翻白眼等情況。
因情況緊迫,由警方以警用機車協助開道就醫,即刻開啟警示燈及沿路鳴放警笛,並於5分鐘內安全抵達頭份市為恭醫院急診室就醫,孩童家屬非常感謝警方積極協助,一再向警方道謝。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本案尖山派出所員警積極協助民眾,護送女童順利就醫,挽救生命,熱心為民服務行為,足為員警表率,另藉此呼籲民眾,如遇身體不適,應立即打電話向119救護人員尋求協助,把握黃金救護時間,以提升最大救護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