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尋獲拾得1.7萬現金喜訊 警被當詐團哭笑不得

圖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豐原區一名婦人日前至水果行採買水果,付錢時不慎遺落一疊千元鈔票於收銀台前,店家拾獲後送至派出所交由警方處理,經員警調閱監視器,逐一比對影像資料後,終於確認失主身分,婦人直至警方通知才發現自己遺失錢財,立刻前來派出所領回。

豐原警分局豐東派出所警員張祐勝於7日晚問8時許,在所擔服值班勤務時,一名在豐原區自強南街經營水果行的店家至所報稱於店內收銀台前拾得遺失物。

圖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經了解,63歲李姓婦人於7日下午1時30分至水果行採買欲結帳時,將口袋內鈔票掏出放在收銀台桌上,付完款未收好人即離去,直至店家發現共計新臺幣1萬7千元的仟元鈔後,調閱店內監視器影像才得知錢財的遺失經過。店家將拾得款項與監視器影像送交派出所後,員警隨即調閱路口監視器半小時內確認失主係李姓婦人。

李婦接到警方來電通知拾獲其遺失的錢財時,還以為自己接到詐騙集團電話,經員警耐心解釋並道出遺失經過後,李婦才半信半疑地確認,果真身上錢財確實短少,並於當(7)日晚間10時至派出所領回,對於水果行店家的拾金不昧,以及員警積極協尋的高效率頻頻致謝。

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呼籲,對於自身的貴重物品應提高警覺,妥善保管自身財務,以免發生憾事;同時亦提醒民眾如有拾得遺失物,請盡快送至警察機關或是管理單位,以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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