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114年3月12日14時30分許,台中大雅警分局潭子分駐所警員鄒淅之執行勤務,至勝利路某超商進行熱點巡查時,發現一名男子在ATM前多次提領大筆現金,行跡可疑,遂上前盤查。
經了解,該名陳姓男子(88年次,越籍移工)身上持有三張提款卡,且包包內裝滿剛提領的新臺幣19萬元,鄒員詢問其金錢來源時,陳男聲稱是自己的款項,惟三張提款卡皆非登記於其名下,加上其言辭閃爍,無法清楚交代款項來源,遂引起鄒員進一步懷疑。經鄒員耐心追問,最終突破心防,陳男表示是在抖音上看到「快速賺錢」的訊息,稱提款一天可獲新臺幣3,000元報酬,便依指示操作,沒想到才第一天就被警察查獲。鄒員後續隨即將陳男帶返所偵辦,並依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罪將其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將持續追查詐欺集團,以防止更多民眾受害,保住大眾的血汗錢。


台中大雅警分局分局長劉明興表示,打擊詐欺是警政當前的重點工作,詐騙損失金額可能是民眾一輩子的積蓄,若發現可疑人士一邊打電話且持多張卡片占用提款機,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全民一起當柯南,共同守護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