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114年3月10日22時14分,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與忠明南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經查,一輛自小貨車由華美街沿臺灣大道內側直行車道往太原路方向行駛,與停等號誌的兩輛車輛發生碰撞,包括一輛自小客車(駕駛楊女,55年次)及一輛營運小客車(駕駛黃男,78年次)。事故中,自小貨車左前車頭撞擊自小客車左前車頭,隨後自小客車後保險桿撞上營運小客車前保險桿,自小貨車則於消防協助移車後離開現場。


現場酒測結果顯示,自小客車及營運小客車駕駛呼氣酒精濃度值均為0,排除酒駕因素;自小貨車駕駛身份及酒測情況待查。本案無人員受傷,僅涉及車輛損壞。全案將調閱監視器還原經過,並積極通知自小貨車駕駛到案說明,後續將交由鑑定單位或法院釐清肇事原因。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啓南表示,此案提醒用路人行車時應注意路況,保持安全距離並遵守交通規則,警方將依法處理,確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