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督察施打COVID-19疫苗案說明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因本次中央配發COVID-19疫苗數量有限,乃規劃針對暴露風險較高且未曾接種者,優先提供接種服務,疫苗獲配量如無法符合需求,會採逐批通知安排接種因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即依衛生局規劃,以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確診個案及自主健康管理對象違規事件第一線人員,以及檢疫所、快篩站值勤之第一線警務人員等,為優先接種對象,造冊送衛生局轉各相關責任醫院辦理施打。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督察人員職司包括防疫等各項勤業務督導工作,同屬高風險對象之一,本在優先施打之列,惟限於疫苗數量有限,儘量以外勤員警優先接種,致未在本次專案施打名單中。查有督察2人誤以為符合本次施打資格遂前往醫院接種疫苗。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已再通報各單位,重申要求確實依照提報市府衛生局名單,安排員警儘速前往施打;並於30日派員於各施打點,協同衛生局人員管制核對施打人員身分,避免有誤接種情事發生,另要求員警排隊時保持社交距離,避免群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