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緩新冠肺炎疫情衝擊 中市社會住宅延繳租金

報新聞記者鄒志中/台中報導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企業主、受雇人或自營工作者皆大受衝擊,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2020年針對社會住宅承租戶辦理租金延後繳納方案,隨著疫情持續升溫,台中市政府決定繼續辦理,即日起承租戶可申請租金延後繳納,最長可延後繳納4個月份租金,減緩短暫經濟困頓。

台中市政府住宅處表示,依雙方簽訂租賃契約規定,承租戶逾期未繳納應按日計收違約金,市府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資金調度困難致暫時無法如期繳納租金的承租戶,延用去年租金延後繳納方案,免除依合約應計收的違約金,共同度過疫情造成的短暫性經濟難關。

台中市住宅處指出,承租戶去年已申請延後繳納租金,該延後繳納期數尚未繳還,該期數將併入這次可申請的最長4個月額度內,若延後繳納期過後仍無法繳納租金者,將依契約規定解約,由遞補戶依序遞補。欲申請者可向台中市社會住宅現場物管人員索取申請書或至網站( https://thd.taichung.gov.tw/2507228/post )下載,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