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陽光法精神 民政局辦理「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公開抽籤」

圖: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為端正政風,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之作為,並落實陽光法精神,桃園市政府民政局13日辦理「113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及前後年度申報財產比對公開抽籤」,由局長劉思遠主持,從應申報財產之副局長、主任秘書、各區戶政事務所主任、採購、會計及政風業務主管,共52人中依法務部規定比例10%計算,抽出6人進行實質審查,並自中籤6人中另抽出1人進行前後年財產比對。

圖: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提供

民政局長劉思遠表示,法務部擴大授權服務提供每年8批次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可減少申報義務人查詢財產的時間,也可大幅降低申報義務人因漏報財產而遭裁罰情形發生。同時在政風室的協助之下,民政局113年定期財產申報人員,授權比例為100%。

劉局長表示,建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有效使其財產透明,可供全民檢視,達陽光法案之效,同時藉由財產透明作為,建立清廉政府之形象,可使全民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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