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全臺自今年5月19日起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邇來民眾因求職、出國等用途致申辦件數逐年攀升,疫情期間,若需申辦證明,鼓勵民眾使用網路申請或建議以郵寄方式領取,降低來往基隆市警察局頻率,減少外出次數。
為避免民眾集中於特定時段前來警局領取,減少群聚,確保民眾健康安全,延長處理時限,回歸「警察機關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作業規定」,自今年5月24日起,於受理申請之日起第3個工作天核發證明,當日申請者,可於第3個工作日前來領取。相關資訊可上基隆市警察局網站查閱,網址http://www.kl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