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自清自檢 續查員警涉嫌違法開立不實罰單案

圖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9月4日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及相關單位偵辦共同查處西屯派出所李姓員警等人於108至112年期間疑涉製單違法案,經後續比對、分析後發現另有員警涉案,於本(10)日續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及相關單位,搜索台中市政府警察局13名員警及通知7名員警到案說明。

上述涉案員警之前係於西屯派出所任職期間涉及本案,因職務調動而調任至目前所屬單位服務,並非多個單位同時涉及本案。本案係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自清自檢發現後陳報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並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紀是警察命脈,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本於「自檢自查、警紀警辦」的原則,主動積極查處,全力配合後續調查偵辦,絕不護短,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展現維持警紀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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