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跟蹤騷擾 警積極介入偵辦並提醒民眾注意人身安全

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於11月14日中午12時30分許接獲報案,在臺中市北區漢口南一街上一處停車場旁有糾紛案件,立即派遣立人派出所員警前往查處,經員警現場調查,係受害人與王姓嫌疑人(37歲)原為普通朋友關係,疑因王嫌想進一步追求為受害人拒絕,雙方關係變得疏離,王嫌持續利用Line、Messenger、Instagram及Facebook等社群平台聯繫受害人,甚至透過受害人朋友打探其生活狀況,令受害人備感不安。

113年11月14日中午,受害人訪友時再度遭遇王嫌對其騎車靠近並言語挑釁,受害人立即報警處理,員警到場時雙方仍有言語衝突,無法取得共識,員警查抄雙方身分後,王嫌即騎車離去,但王嫌之態度不佳使受害人感受到威脅,後續至派出所對王嫌提出告訴,第二分局立即受理受害人的跟蹤騷擾及性騷擾告訴,並通知王嫌到案說明,同時提醒受害人注意人身安全。

台中第二分局表示,若民眾有類似遭遇或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請務必立即撥打110或聯繫當地派出所尋求協助,以保障自身安全;並呼籲民眾,若遭遇騷擾情形,請勇敢報警,警察將全力提供保護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