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桃園市113年1至9月止,行人交通事故24小時內死亡人數計18人,受傷人數計1,367人,合計死傷人數1,385人,較去年同期減少279人(-16.8%),減少人數排名六都最多,另死亡及受傷人數分別減少9人與270人,亦呈現下降趨勢。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進一步分析行人事故,高發生時段分別集中於清晨4至6時計4人死亡與18至20時計275人受傷最多,年齡層以65歲以上高齡者9人死亡及408人受傷為大宗,肇事因素行人以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計116件最多,及車輛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計354件等違規態樣。
警察局為降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執法以強化行人路權為主軸,遏止交通違規及降低肇事風險,除加強取締汽機車重大違規,跨機關辦理重大交通事故會勘及滾動式規劃科技執法,並在預算考量範圍在道路分隔島上設置可雙向轉向測速桿以有效遏止超速與車禍;統計本年1至9月,取締車不讓人計1萬3,872件,行人違規計5,637件,合計舉發1萬9,509件,與同期比較增加4,903件(+33.6%)。現已針對「路口未禮讓行人」建置36處科技執法,期透過精準執法降低事故發生。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表示,行人交通事故死亡族群以65歲以上銀髮族所占比率最高,且多集中於清晨4至6時,此時段易因光線不足影響能見度,加上車流較少,駕駛人容易注意力失焦,一旦發現行人違規,多半來不及剎車而造成嚴重事故,故請大家務必提醒年長者,清晨外出運動時,請穿著鮮艷或具反光功能之衣褲、配件,並應緊靠路邊行走、遵守號誌及不隨意橫越道路;另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左轉不搶快,應行至路口中心處再轉彎,並注意行人穿越道上有無行人,隨時注意路況與禮讓行人,讓憾事不再發生。
另配合(10)月上路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針對條文中有關行人交通安全設施與行人友善區等相關規定,警察局將結合跨局處力量,以行人優先之人本交通觀念,完善行人通行環境、加強取締車不讓人及行人違規,養成用路人正確交通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