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城警加強推展「交通安全月」路口安全觀念 提升民眾自我保護意識

圖: 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9月是交通部訂的「交通安全月」,今年以「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為口號,期望藉由整個月加強向民眾實施行人安全觀念的宣導,加深路口停讓意識,以減少行人事故、保障生命安全,避免悲劇的發生。

圖: 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今(113)年度「交通安全月」於9月1日展開,至9月30日止,為期30天,新城警局分為了強化國人道路交通安全觀念,於9月份加強「路口安全」宣導,員警安排宣導行程,紛紛前往校園、部落、教會、社區、轄區活動場合等民眾聚集場所,灌輸鄉親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的觀念,為讓大家都有「路口停讓」的交通安全觀念,警方將海報、布條張貼及放置民眾易聚集處,提醒民眾行經路口一定要慢、看、停,警方也將持續運用轄區辦理各項活動時機,主動前往加強宣導,繼續推廣「禮讓行人」的交通安全觀念,進而達到減少行人交通事故的目的。

圖: 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花蓮新城警分局呼籲,請汽機車駕駛於路口應「慢、看、停」,行經路口放慢車速,注意察看周圍人車,先禮讓行人通過,行人過馬路時也務必「停、看、聽」,在安全地點停等紅燈,起步時左右查看有無來車,以維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