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為讓學生了解自身防衛意識,特於110年4月7日至二信國小舉辦婦幼防治宣導,本次宣導主要是以影片方式講述身體自主權的定義,包括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未觸碰到他人身體而與性、性別有關令人感受不舒服的言語、圖片等類型的性騷擾」(言語的騷擾)及第25條:「未經他人同意,乘他人不及抗拒而觸碰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的性騷擾」(肢體上騷擾),使學生了解性騷擾的類型,進而尊重自己與他人。
講授若遇到性騷擾情事,務必清楚明白的對騷擾者表示抗議、要求中止行為外,也需紀錄發生的情境與保全事證,並透過正式管道進行申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本場宣導除了搭配活潑的影片與學生互動外,女警生動的講解更獲得了師生讚許及熱烈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