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市沙鹿區李姓男子(44年次)於5日至清水區某金融機構持自己帳戶臨櫃存款現金14萬元,經存入後登錄時出現異常提領帳號警訊,行員仔細查看存摺款項入出紀錄,發現李男近期將自己其他帳戶內的31萬及18萬元陸續轉匯入該帳戶,但隨即在不同處密集提領一空,行員查覺有異關懷詢問款項出入,李男表示日前將提款卡及密碼交與檢察官保管,並不知有遭提領情事,行員懷疑李男遭詐騙集團所騙,除通報警方到場協助了解外,同時隨即將帳戶先暫時凍結,避免剛存入的14萬元再遭詐騙集團提領。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黃暉閔獲報到場後,李男向警方表示日前接獲自稱「臺北市的警察」來電表示,渠涉嫌詐欺案,隨後又有自稱「法院檢察官」來電表示「需要把錢集中保管在法院裡,只交提款卡及密碼就可以,存簿自行保管」,故依照「法院」的指示將自己的提款卡及密碼都面交給「臺北市警察及檢察官」,並將自己其他家銀行存款轉入該帳戶集中,警方聽完後馬上表示「你被騙了!」李男當時還一臉茫茫然。
警方解釋,此為典型的「假(院)檢警」詐騙手法,詐騙集團假扮法官、檢察官或警察,隨機撥打電話詐騙民眾,稱其涉及詐騙、洗錢或其他犯罪,需要將扣押、保管存款,故要民眾配合交出存摺、提款卡等,帳戶存款旋即遭到盜領一空,帳戶還可能會被詐騙集團利用作為洗錢的工具,受騙民眾將從被害人變成「犯罪嫌疑人」,民眾應該小心此類的陷阱。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呼籲,「假(院)檢警」是詐騙集團以多重的角色扮演恐嚇受騙民眾,讓民眾一時感到緊張、無助致喪失警覺能力,而面對此類詐騙手法,切勿立即交出帳戶存簿、現金、金融提款卡等財物,反倒應該在第一時間洽詢165防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諮詢,多一分查證,少一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