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警加強路口執法 深化行人之路權觀念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行人路口事故頻傳,為深化行人交通安全,加強行人優先及遵守路權觀念,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近期將針對景美地區各易肇事之路口加強執法,針對「車不停讓人」、「行人違反路權」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其中汽機車路口未停讓行人最高可罰三千六百元。

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路口因「車不停讓人」 之行人死傷件數近3年逐年攀升,107年659件,108年674件,至109年增加至741件,又路口行人死亡肇事原因,以汽車「搶越行人穿越道」、汽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為前3大肇因。

此外,北市高齡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亦有逐年升高趨勢,探究肇事原因,「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為主,顯示高齡行人欠缺正確路權觀念及路口風險的認知。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加強路口安全執法係為導正用路行為,建立「路口停讓」及「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尤其汽機車行至路口應遵守「慢、看、停」的步驟,即路口遇行人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而行人亦應遵守號誌規定並走行人穿越道。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並共同維護路口交通安全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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