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因應本(113)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通霄警察分局召開期前協調會以利演習任務之順遂。
113年萬安47號演習中部地區訂於7月22日星期一13時30分至14時30分實施,為配合此次演習推行順遂,通霄警分局於113年7月10日上午10時在四樓禮堂召開「萬安47號演習」協調會。由通霄分局長康健浚主持,邀集轄內之通霄、苑裡、西湖等三鄉(鎮)公所代表、各公務機構、學校、廠礦、商家、加油站、銀行、工廠及團體防護團、各協勤民力幹部暨分局各單位主管等參加。
分局長康健浚特別感謝各單位在百忙中與會,並表示萬安演習是一年一度的重要工作,因應國際形勢之改變,爲提升全民敵情意識,結合動員、民防、醫療、反恐怖、災害防救等各種緊急事故應變機制,強化全民防空作為與整備,具體實踐全民國防的新思維,希望利用本次協調會提示任務,期使順利圓滿達成。
本次演習警報發放後,聽聞警報聲行走於道路行人及車輛,則聽從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音響管制,演習期間所有人員不得在街、道、巷、弄活動、逗留、觀看。演習地區之團體、公司、廠(場)站或民眾,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規定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確實配合警察等相關人員之疏散管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