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南市交通違規科技執法7月1日2個月宣導期提醒注意
為防制交通事故,同時減少交通違規對於行車順暢的影響,南警評估轄區「易肇事路段(口)」相關數據、違規態樣及道路順暢程度,於112年在10處路口規劃建置科技執法設備,迄今已建置完成,並於113年7月1日上線啟用,地點如下:
一、 北區西門路與公園南路口。
二、 北區西門路與和緯路口。
三、 北區公園路與北安路口。
四、 北區中華北路與和緯路口。
五、 安平區永華路二段與建平路口。
六、 東區林森路與崇善路口。
七、 東區東門路與崇學路口。
八、 新市區臺19甲線與西拉雅大道路口。
九、 仁德區中山路與中正路口。
十、 永康區崑大路與大灣路口。
本次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執法重點以取締「車輛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不依車道行駛」等項目為主,部分細節均於警察局官網公告提供各駕駛人參考,另為避免部分民眾未熟稔路況,同時俾使駕駛人習慣建置後的交通環境,將展開為期「2個月」宣導期,預定於113年9月1日起正式舉發處罰。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在此呼籲,科技執法之建置非以處罰為目的,係為導正及嚇阻部分違規的駕駛人的不良習慣,據以達到防制交通事故及維護道路(口)順暢等效果,行駛道路時務必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多加禮讓營造友善用路環境,避免違規觸法,維護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