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113年5月31日15時許,一名林姓老翁(45年次)慌張地走進派出所稱,接獲一名自稱是新北市政府警局員警及臺灣銀行的林姓主任來電告知,渠個人資料遭盜用,並於臺灣銀行板橋分行開戶,必須配合調查,否則有構成犯罪及銀行信用不良的疑慮,經員警電話查證後始知係詐騙伎倆。
經了解,林姓老翁當(31)日心急如焚地走進派出所向員警表示:「新北市警局的警察打電話來說我被盜用個人資料,要我配合調查。接著又有臺灣銀行某分行的林姓主任打電話說我在這裡有開立帳戶,警察說我要來報案,不然我會有刑事責任。」員警見狀後先安撫老翁,待老翁情緒緩和後,老翁還主動提供手寫筆記給值班員警協助查證。經員警查證發現,老翁提供的0900開頭手機號碼並非新北市警察局的電話號碼。為使老翁安心,洪員進一步撥打臺灣銀行客服中心,請話務人員回覆老翁確認並無任何開戶資料。至此,老翁才鬆了一口氣,感謝員警即時給予協助。
第一分局在此呼籲,此類為「假冒公務機構」常見詐騙手法,冒用市警局員警或偵查佐等名義致電向民眾誆稱個人資料遭冒用,為取信被害人,詐騙集團接續便有佯稱銀行經理或主任來電表示已經於他分行遭不明人士開戶,要求被害人配合製作線上筆錄,或要求至金融機構領取積蓄、解除定存,再派出假冒書記官的車手前往指定地點收取提款卡、現金等或要求匯款至指定帳戶,利用民眾擔心涉及刑事案件之緊張、恐慌情緒,假借檢警常用話術的方式來詐騙民眾。請各位民眾留意,聽到「遭冒用身分」、「配合製作線上筆錄」、「接收法院偽造公文」、「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極有可能為詐騙電話,民眾可以要求留下單位名稱、姓名及聯絡方式,自行上網搜尋、撥打客服電話、或撥110、165反詐騙專線查證,警察、檢察官「不會」在電話中做筆錄,檢警調等單位處理司法案件,會以正式的司法文書通知書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或至指定機關繳交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