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警局加強管理計程車  拜年走春安心搭乘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讓市民春節期間有安全優質乘坐計程車環境,提升計程車服務品質,要求員警於勤務中,將「無執業登記證或無職業駕駛執照」或「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未依規定位置放置」等違規列為重點稽查取締項目,春節期間亦於交通繁忙之車站、觀光景點、廟宇等地區加強執法,以維護守法計程車駕駛人權益及乘客安全,俾利建構優良乘車環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計程車駕駛朋友,應注意服務態度禮貌,乘客上車時應主動告知自2月7日至2月16日春節期間,臺北市計程車每趟將加收新臺幣20元,並詢問行駛路線及目的地,不可任意拒載乘客及故意繞道行駛等違規行為;同時也貼心提醒市民搭乘計程車時,應先察看車內右前方及副駕駛座椅背後方有無置放執業登記證及副證、登記證上相片是否與駕駛人相符,並牢記車號、車行名稱、執業登記證號碼及駕駛人姓名,下車時應記得隨身攜帶物品。

另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若不慎將物品或物件遺忘在車內時,可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或交通警察大隊計程車遺失物協尋服務專線(02)2311-6409,亦可就近至警察機關或警察廣播電臺尋求協助,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時時守護乘車安全,服務市民溫馨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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