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2024年為台中市「防制酒駕安全年」,中市警局全力執行防制酒駕任務。4月28日晚間21時34分,交通警察大隊第一中隊中隊長陳漢鑑、小隊長謝自浩、警員廖宗賢與彭正雄擔服酒駕取締勤務時,於西屯區敦化路與凱旋路交叉口查獲酒駕,累犯陳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除依規定製單舉發拒測,處罰新臺幣18萬元外,並當場進一步直接扣車。
陳男遭警方攔檢查獲時,其態度遲疑、多所推諉,然而酒駕事實擺在眼前,陳男表示曾經因為酒駕被警方查獲過,這次又是酒後開車遭員警攔截,恐面臨更重的處罰,只好坦承為酒駕累犯,在員警要求進行酒精濃度測試時,他當場表示拒絕酒測,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駕累犯拒測行為者除進行舉發開罰外,並當場扣押其車輛。
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市民,酒駕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危害甚鉅,造成用路人安全危險,酒後駕車幾乎是全民公敵,市警局取締酒駕是不分車種、日夜、晴雨,駕駛萬萬不能抱持僥倖心態、酒醉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