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警員吳明哲本(4)月3日17時許,擔服交通疏導時,發現在派出所門口前有一輛自小客車停於路中。吳員起先以為是違規停車,正想上前告發時,結果一名婦人表示是因為自己的車拋錨,只好暫時停在該處,吳員為避免影響交通,隨即協助將車輛推移至路旁停車格內,確保故障車輛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當(3)日吳員擔服交通疏導勤務,欲前往路口執勤時,發現派出所旁有一臺自小客車停於路中,吳員心想該車也太明目張膽違停在派出所旁。正想上前告發時,發現62歲蔡姓婦人駕駛之鈴木吉普車故障,無法行駛。蔡姓婦人見吳員上前關心,尷尬地告訴吳員說:「警察先生歹謝啦!原本從太平要開車回臺南,沿途車子就有零星問題,正準備到汽車保養廠維修,誰知道車子就發不動,尷尬地停在分局門口。吳員見蔡姓婦人如此苦惱,便告訴婦人:「我協助妳將車推到旁路旁。」吳員請蔡姓婦坐在駕駛座,自己在後面推車。此時路旁有兩位熱心民眾一起加入,將故障的車輛推至路旁,迅速排除交通障礙。蔡婦頻頻鞠躬感謝員警適時伸出援手,也慶幸拋錨地點恰在派出所旁。
第一分局提醒,警察除維護社會治安、交通外,更應擔起主動關懷民眾與救助弱勢的責任,當人民有危險需要協助,警察必義不容辭的伸出援手,並宣導車子行駛前應先確認車子的狀況,如有異樣就先去修車廠檢查,以免上路時發生類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