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清明節前延長執法防制酒駕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除規劃3月26日至30日連續5日實施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為考量清明掃墓祭祖期間及親友餐敘,容易心生僥倖發生酒駕之機會相對增加,持續展現「酒駕零容忍,執法無假期」決心,延長酒後駕車勤務至4月3日止。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據統計臺中市今(113)年1至2月取締酒駕交通違規1,050件,在六都之中名列第1;在事故方面酒駕肇事死亡人數計4人相較去年同期9人減少5人(-55%),另第1階段專案期間已取締98件,移送法辦68人(其中累犯8人)防制酒後駕車事故成效立竿見影,為保護市民朋友行的安全,特在清明連假前執行長達9天「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

雖然政府頻頻祭出重罰,但還是有不少民眾仍舊酒後駕車,釀成交通事故傷害,警察局以梗圖連接影片行銷,加強宣導市長提醒民眾「酒駕害人害己、喝酒不要開車」及透過多元管道等分群、分眾宣導(如臉書、官方網站、LINE群組),提高民眾守法觀念,「拒絕酒駕」嚇阻預防酒駕發生。
警察局李文章局長呼籲民眾「法律無假期」,有飲酒請找「代客駕車」或「指定駕駛」切勿酒後駕車,酒駕零容忍不只是口號,警方也將繼續加強執法量能,也請大家守法,一起讓臺中行的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