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1名21歲黃姓男子日前騎電動機車到高鐵台中站,搭高鐵南下找女友,隔日下午返回台中高鐵站要牽車,卻發現機車不翼而飛,嚇得急忙報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警員陳瑋姍獲報後,趕赴高鐵三路與站區一路口了解,黃男表示自己將機車停在高鐵台中站附近人行道後,立刻就去搭車,隔天下午返回台中要騎車,在印象中的停車位置,找了快2個小時遍尋不著,原本欲使用該車定位功能,偏偏故障無法使用,不得已只好請求員警協助。
員警詢問黃男妥善停車後,有無記得街道名稱、或是周邊環境的特徵再離開,黃男記得有一座橋,停車時周遭也有很多機車,員警研判黃男應該是把車子停在隔壁條街道,於是帶著黃男繞行至站區一路與建國路口人行道查看,僅花費3分鐘,順利找回愛車,幸烏龍一場。
黃男發現自己將機車停放地點完全記錯,直對員警說抱歉,稱當時第一次騎機車來高鐵站,因時間緊迫趕高鐵去高雄,竟然記錯停車位置,大讚員警積極認真的服務態度,給予肯定與讚賞。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呼籲民眾外出時,如車輛停放在不熟悉路段或停車場,恐因巷弄多、景色相似等原因而易忘記停放地點,此時可記下附近清楚地標或以手機拍照留存或以通訊軟體Line功能「位置資訊」記住自己停車的位置,以防止類似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