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勢警力壓制夜店鬧事男 強力帶回保護管束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1月22日3時15分許,臺中市南屯區知名夜店酒客羅男(89年次)與其他酒客發生推擠糾紛,因其情緒激動且有肢體動作;本分局接獲店家通報,立即指派員警約10人進入店內查辦,當場使用辣椒水壓制鬧事羅姓男子,並帶所實施保護管束待羅男清醒後,通知友人帶回住所。

本案雖無人受傷,亦無他人提告。全案依社維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嚴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對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將予以嚴懲,強調將密集擴大臨檢,嚴正執法,絕不容許滋事者向公權力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