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警協助失智婦返家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警員林子豪、曾意騰執行113年1月5日18時至20時巡邏勤務時,於18時40分許接獲捷運行控中心通報,捷運市政府站有民眾需警方協助。
警方抵達現場後,值班站長向捷警表示,捷運站務人員發現有1名婦人在捷運市政府站逗留徘徊許久且未離站,所以請警方到場處理。警方遂向婦人了解情形,但是這名婦人始終無法清楚回答警方的探詢,只是回答我忘了;最終警方以閒話家常的方式得知婦人的身分,再經進一步查證婦人的身分時(姓陳,年約70歲),發現婦人已被家人報案失蹤協尋中,警方據報案系統聯繫上婦人丈夫並通知轄區第六分局何安派出所派員到場協處。


在等候轄區派出所同仁的同時,婦人丈夫在與捷警通話聯繫中向警方表示,他們是最近才搬到臺中市居住,但因妻子患有失智症,經常忘記回家的路,讓他很是擔心,所幸有警方及站務人員的幫忙,才能讓他太太安全回家,對此表示非常感謝。不久,接辦的員警到場帶協尋婦人回到派出所與其丈夫會合,並作後續的撤銷協尋處理。

捷運警察隊呼籲,家中如有身心障礙者或年長之人外出,應儘量有親友陪同,並注意其可能的活動範圍,身上予以協助佩戴留可辨識其身分或家屬聯絡方式之物,以利萬一有發生走失情形時,能迅速與家人取得聯繫,並請民眾若發現有此類情形,隨時向捷運警察、站務人員反映或撥打110,以提供及時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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