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警方日前獲報於臺中市西屯區福星路上1間火鍋店有消費糾紛,經員警協助排解後,店家表示不追究,當事人卻對於警方到場排解心生不滿,竟於網路上張貼恐嚇員警言論,經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循線通知犯嫌到案,依法嚴辦。
據了解,李男(47年次) 於12月11日15時許至福星路上火鍋店消費,因未注意店內用餐規定,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員警獲報到場協助排解,店家不追究李男行為,惟男子反而對員警心生不滿,於12月20日1時許在臉書社團中張貼「小生我決意預備要殺民、刑事違法的台中市西屯派出所的承辦員警了……」等激進言語,經員警網路巡邏發現,立即依恐嚇罪通知李嫌到案說明,移請臺中地檢署嚴辦。
警方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循正當管道解決,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秉持除惡務盡,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